陈兴良等四学者激辩中国终身监禁第一案——白恩培案
陈兴良、邱兴隆、赵秉志、林维四学者评中国终身监禁第一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号、醒龙法律人公号、人民法院报
目录:
1.陈兴良、邱兴隆评白案
2.赵秉志:终身监禁第一案之观察
3.林维:死刑控制与高压反腐的司法适用平衡
终身监禁第一案之观察
赵秉志
对于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设立终身监禁的刑罚执行措施,是《刑法修正案(九)》起草至今引人关注并引发争议的新规之一。在全社会对其付诸实施的期待目光中,我们终于看到了我国适用终身监禁新规的第一案,这就是由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作出一审判决的原正部级高官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考察、分析白恩培案的罪与罚尤其是其刑罚裁量问题,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适用终身监禁新规无疑具有重要价值。
林维
白恩培案的裁判具体体现了我国死刑控制政策与高压反腐之间科学、合理的平衡。这一判决既合理地坚持了我国一直以来对非暴力犯罪严格控制死刑的政策,又清晰地表明了党对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的坚定决心。
白恩培案是刑法规定终身监禁之后被决定适用的首例,其受贿数额空前,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对其适用死缓并决定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真正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彰显出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本案终身监禁的适用无疑具有标志性意义,为科学合理地惩治贪腐犯罪提供了科学、明确的司法参考和指导。(林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