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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银行保险、电话保险,是保障还是陷阱?

以则为然 ranzer 2017-02-17 22258 次浏览 0个评论

昨天接到了一通电话,是某银行客服号码打过来的。因为笔者单位累计多年的薪酬发放都在该银行,已经积累了近十张该行的储蓄卡和信用卡,所以便接通了。某女士开始滔滔不绝起来,大意是我属于该行优质客户,保持了多年良好合作,信用卡记录优良,所以被选中成为该行优质客户,将向我提供名额有限的回馈保障,名为××××保障计划,然后又说了关于该计划的大体内容、种种好处、目前的客户回馈等等,最后告知截止时间在3月1日,过时不候。

“这个保障计划是不是保险?”

“我们这个是保险啊,但是我们自己的保险啊,不是代卖的那种啊,只给优质客户提供的保障计划。”

“我能不能看到保险合同文本?或者在哪里能搜索到?”

“我们没有文本呀,您同意后我们会寄给你的呀,网上能搜索到名称但是没有详细内容的呀,没有保险公司会在网上公布合同文本的呀。”

“我就在电脑旁边,但在你们官网上搜索不到完全相同名称的保险项目。而且你们邮寄合同文本过来,是要在我同意投保之后吧?”

“你的疑问我们可以沟通啊,我现在可以和您解释说明白啊,合同到了之后,您可以一直拨打客服热线,所有问题都能为您解答呀!”

“说到底,你们的意思是我只能在签了合同之后才看到合同的内容,是吧?”

“您哪里不明白我告诉您啊,这里200多项内容,大体就是刚才说的这样,我可以再说呀!”

……

这不是第一次接到类似电话,但属于是本人完成全部对话过程的一次,却仍然不是让客服销售人员满意的一次,最后她是不耐烦地且遗憾地挂断了电话。

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手段,无论是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在维持家庭乃至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方面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养老、医疗、人寿、财产等等,已经有越来越多人愿意接受保险,甚至通过保险来理财。2016年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保险,弥补损失的困难程度将可想而知。

不过,保险终究属于金融行当。遍地开花的保险公司,几乎每个人周围都有那么少则一两个,多则十来个的在保险公司任职的朋友,如果不是有利可图,又如何能够经营下去呢?所以,保险公司从事的必是典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这在连政府主管的社会保险金都能入市的时代,也的确无可厚非。

可惜的是,在目前的保险业中,通过银行代销或报销保险成品、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是最常出现法律纠纷的环节。通过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阅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无论是财产险还是人身险,在销售环节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和保险公司违法违规情况的比例一直高居不下,在人身险中所占比例经常高达40%左右。很多老年人去银行存钱,不明就里的就变成了买保险,这种情况见诸报端的太多了。而前述电话销售,也是常见的保险售卖乱象之一。

所有的保险产品的销售,本质上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都应该遵守基本的民事法律规范,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保险中介、承销银行等,如果有意无意地遮掩必要信息、以或虚假或夸大等方式误导的,都是对基本法律要求的违背,执法部门应加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司法部门要向消费者倾斜,才能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从根本上降低保险业乱象,促进保险行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从老百姓角度看,除了不轻信以外,还要争取掌握更多的保险知识,购买保险时明确购买目的,区分保障性保险产品和理财性保险产品,结合自身情况量体裁衣地购买,才能真正符合自身的需求,才能“不后悔”。这两个方面无论哪个出了问题,最后可能都会加剧大陆人跑到香港去买保险的局面。香港也是中国的领土,但去香港买保险难免会有各种不便和变数的可能性。

想让保险不会从保障变成“陷阱”,必须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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