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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从法学院到最高检的法学家

以杂为志 ranzer 2017-02-25 17096 次浏览 0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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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新华社的一篇题为《徐显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报道映入眼帘。近年我国法学界频频有专家学者“从政”,从各大学法学院的“象 牙塔”转任法院、检察院、人大等工作岗位。比如张文显从吉林大学调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兼党组书记,公丕祥从南京师范大学上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 长、院长,现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党组副书记等等。他们都成了法学界“学(教)而优则仕”的典范。作为国内最知名的法学家之一,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徐显明教授从2013年10月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起,到现在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亦可谓水到渠成。

张文显_cr.jpg

法律人由于接受了长期的法律训练,法学家们更是常年浸淫在法学的海洋里,他们的思维方式、处事态度、乃至脾气秉性都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法学作为社会科 学,涉及的事项几乎涵盖所有的社会领域,其复杂、丰富的程度,通常比其他学科更高。笔者对法理学接触较多,法理学虽然是一门很枯燥的法学专门学科,纯理论 学科,但它不仅涵盖法学的各个分支,还涉及哲学、历史、宗教、社会学等许多其他学科,需要及时关注、分析、解释各种社会热点问题,包括疑难错案、重大事 件、经济政治、国内国际,甚至天上地下、人类与动物和自然。曾经半开玩笑说,但凡一个习惯思考的法律人,几乎没有一刻不是在想问题的。这不是说法律人就一 定比其他学科的学习者研究者更高明,而是法律人必须保持一颗与社会时时密切相连的心。法律人的佼佼者、这些法学家们,通常会有更为深刻、更为成熟的关于社 会问题的见解。这对于适用、修改、制定法律制度,意义不言而喻。这也许正是当下越来越多的法学家能够进入国家机关的最重要原因。

新华社的报道是这样介绍的:

徐显明,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山东莱西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参加工作。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行政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2001年9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1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2013年10月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2014年10月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徐显明同志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17年2月24日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世界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中国分会主席。

以徐显明为作者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检索期刊论文,共有183篇,去除理工科文献约50篇,其名下论文至少在100篇以上。从1985年执教山东大学到 2013年离开高校共计28年,平均年产论文不低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约84篇,年平均2.8篇;C刊论文约49篇,年平均1.75篇(以上数值均属 粗略估计数值,未经严谨核对,见谅),不可谓不高产。刚刚在当当网搜索徐显明名下的图书,也达到了47种之多,其中只有极少数是与其相关而非其编著的。谓 之法学界的佼佼者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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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学院走出来,又返身到法学院去,再从法学院走出去,并最终成为我国最高司法机关的核心成员,徐显明教授对法学发展和法学教育事业发展的贡献有目共睹,现在我们要做的是静待他在新的职位上带给我们的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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